【國家安全教育日】國家安全,你我有責!
發布時間:
2023-04-14
2023年4月15日是我國第八個“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該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國家安全法第14條規定:每年4月15日為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
2023年4月15日是我國第八個“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該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國家安全法第14條規定:每年4月15日為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
今年的活動主題是“貫徹總體國家安全觀,增強全民國家安全意識和素養,夯實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發展格局的社會基礎。”。
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需要了解的一些知識
我們即將迎來4月15日的全民國家安全日,關于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你了解多少?什么是國家安全?國家安全與每個人有著怎樣的關系?維護國家安全應該怎么做?
其實關于國家安全有很多我們不知道的知識,維護國家安全,我們每個人都應該參與其中。
一、國家安全是什么?
國家安全是指國家政權、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人民福祉、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和國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對處于沒有危險和不受內外威脅的狀態,以及保障持續安全狀態的能力。
二、國家安全包括哪些方面?
2020年2月14日,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上強調:“要從保護人民健康、保障國家安全、維護國家長治久安的高度,把生物安全納入國家安全體系,系統規劃國家生物安全風險防控和治理體系建設,全面提高國家生物安全治理能力。”至此,我國國家安全領域主要包括政治安全、國土安全、軍事安全、經濟安全、文化安全、社會安全、科技安全、網絡安全、生態安全、資源安全、核安全、海外利益安全、太空安全、深海安全、極地安全和生物安全等領域。
三、什么是12339?
2015年11月,全國國家安全機關向社會發出通告,“12339”是國家安全機關受理公民和組織舉報電話。這條熱線是由國家安全部設立的,以方便公民和組織向國家安全機關舉報間諜行為或線索。
四、維護國家安全,公民的義務有哪些?
《國家安全法》第七十七條規定:公民和組織應當履行下列維護國家安全的義務:
(1)遵守憲法、法律法規關于國家安全的有關規定;
(2)及時報告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線索;
(3)如實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證據;
(4)為國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條件或者其他協助;
(5)向國家安全機關、公安機關和有關軍事機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協助;
(6)保守所知悉的國家秘密;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任何個人和組織不得有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不得向危害國家安全的個人或者組織提供任何資助或者協助。
五、維護國家安全,公民的權利有哪些?
公民和組織支持、協助國家安全工作的行為受法律保護。因支持、協助國家安全工作,本人或者其近親屬的人身安全面臨危險的,可以向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請求予以保護。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應當會同有關部門依法采取保護措施。
公民和組織因支持、協助國家安全工作導致財產損失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補償;造成人身傷害或者死亡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撫恤優待。
公民和組織對國家安全工作有向國家機關提出批評建議的權利,對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國家安全工作中的違法失職行為有提出申訴、控告和檢舉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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